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,全面提升我区文明交通管理水平,构建文明交通治理体系。2月15日,濂溪区分局在8楼会议室召开了电动自行车(摩托车)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。分局党委副书记、政委王宝玉及分局在家党委班子成员,各科室所队负责同志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。会议由党委委员、副局长刘仁清主持。
会上,刘仁清副局长宣读了《2023年濂溪区电动自行车(摩托车)不文明交通行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》,对整治行动的工作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。
刘仁清副局长指出,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区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。今年创建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单位要迅速进入状态,对照测评标准,聚焦问题、突出重点,补齐短板、抓好整改,全力做好执勤配合等工作。他强调,一要高度重视。文明城市创建人人有责,公安机关更是责无旁贷。要把这项工作当作政治任务来抓,找准短板、堵住漏洞,不断提高。二要坚定信心。通过近年来的努力,创文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,打下了一定基础。要充分肯定成绩、坚定必胜信念,在过去基础上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,坚决完成好上级部门交办的使命任务。三要明确责任。每项工作都要细化到责任领导、责任单位、责任人,要定目标、定标准、定时效,聚焦结果导向,压实每个环节。四要统筹安排。分局创建办要发挥好统筹协调督办作用,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逐项落实本单位承担的工作,各部门、派出所要全力支持配合,形成最大合力。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、营造浓厚氛围。五要强化督导。要严肃文明创建工作纪律,将创建工作纳入绩效考评,对工作落实不到位、发生影响创建工作情形的,要严格追究责任。